恒大地产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恒大御景建设项目(二期7#、8#、9#、12#、13#、14#、15#、16#、17#楼及地下室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:
公示期:2019年1月8日——2019年1月14日(7天)。
电话:0792-8599855(吴)
通讯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(332000)
项目名称 | 恒大地产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恒大御景建设项目(二期7#、8#、9#、12#、13#、14#、15#、16#、17#楼及地下室) |
建设地点 | 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与九莲北路交叉口 |
验收监测(调查)单位 |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|
项目概况 | 恒大地产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恒大御景建设项目(二期7#、8#、9#、12#、13#、14#、15#、16#、17#楼及地下室)位于前进东路与九莲北路交叉处, 地理坐标为e:116°17. 62′,n:29°40.63′。项目总投资 2.9 亿元人民币。依据项目总平面规划图,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70144.30 m2,总建筑面积302143.76m2,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45143.32 m2,住宅2055套,机动车停车位 1759个,地上69,地下1690;非机动车位 3365个。项目共有 17 栋建筑:1#、2#、3#、4#、5#、6#、7#、8#、9#楼 32f,10#、11#、12#、13#、14#、15#楼 33f,16#、17#楼 32f。基地用地性质为建内容为住宅、商铺及配套公建设施。本次验收项目为二期7#、8#、9#、12#、13#、14#、15#、16#、17#楼及地下室,总建筑面积176521.93平方米,计容面积176521.93㎡,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76521.93㎡,地下共1690个机动车位。 |
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| 项目污染源主要为废水、废气、噪声和固体废物,相关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如下: 1、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,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,污水排入十里河市政污水管网,送入鹤问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,最终排入长江。验收监测期间,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满足鹤问湖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。 2、废气 主要为燃料废气、油烟、汽车尾气、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等。采用清洁能源,项目住宅油烟采用集中排气道排放。小区内道路汽车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,地下车库采用通风换气措施,以及采取在项目区域及道路种植绿化措施。应急发电机房位于地下室,在紧急停电等特殊情况启动对项目进行供电。通过采用特级轻柴油以降低烟气中so2的含量,通过专用烟道将发电机烟气引出室外,排入大气。验收监测期间,项目5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各污染因子最高浓度均低于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;无组织废气氮氧化物、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。硫化氢、氨排放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二级排放标准。 3、噪声 项目水泵、配电间、风机和电梯机房等机械噪声声源均设置在设备房内或建筑物楼顶,建筑物墙体设置吸声材料、采用双层窗、路面采用改性沥青等降低噪声;加强管理,在社区内设置禁鸣标志,进出区域内的车辆应低速慢行,以及道路两侧绿化措施。验收监测期间,项目地块南侧建筑物面向前进东路一侧、西侧建筑物面向九莲北路一侧噪声满足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22337-2008)中的4类标准要求,项目东、北面周界噪声满足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22337-2008)中的2类标准要求。 4、固体废物 主要为生活垃圾,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。 |
公众参与情况 |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,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。 |